来源
时代商学院
作者
陈丽娜
编辑
孙一鸣
业绩持续增长,股东在IPO前夕突击增资入股时却以能否上市为对赌条件要求实控人签署回购条款,这背后是否藏有猫腻?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于年6月申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将于年4月8日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盛培锋、吴隆泰。
需注意的是,3月底,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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