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创业板上市委年第42次审议会议于7月23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云”)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家企业。
新视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陈沁磊、石丽。这是华泰联合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3.5单IPO项目。此前,1月7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3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1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5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联合保荐的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8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5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3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6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4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8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注: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此外,3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否;7月22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新视云是一家法院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法院信息化领域,致力于为全国法院提供庭审公开、智能法庭以及其他智慧法院相关产品和服务,协助各级法院以信息技术提升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新视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张长昊。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长昊直接持有公司26.3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昊远持有公司0.%的股权,并担任南京昊远普通合伙人(南京昊远持有公司4.44%的股份)。张长昊的一致行动人许栋、黄欣、许戈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66%、2.66%、19.44%的股份。基于上述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张长昊实际控制公司55.5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新视云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5.58亿元,其中2.30亿元用于“庭审公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2.09亿元用于“智能法庭业务升级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19亿用于“信息化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历史上的股东海南源鑫存在低价入股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海南源鑫低价入股的原因;(2)上述情形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天平阳光关于中国庭审公开网合作项目的主要内容;(2)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是否对中国庭审公开网合作项目存在重大依赖;(3)中国庭审公开网合作项目到期后,如不能续签合同,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海南源鑫低价入股不构成股份支付的理由,以及对申报会计报表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IPO暂缓审议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