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券商及三名员工因IPO保荐项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收证监会罚单。
9月30日,证监会连发5张罚单,分别针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及一名保荐代表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莞证券”)及两名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安信证券及保代的罚单均与浙江野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野风药业”)有关,针对东莞证券及员工的罚单均与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威新材”)有关,且野风药业、天威新材的创业板IPO均已终止。安信证券及一保代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因一位保代擅自删改申报文件,安信证券及保代王志超收证监会罚单。
经查,在野风药业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过程中,相关保荐代表人擅自删减、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申报文件内容,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向证券交易所提交。
而安信证券作为野风药业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王志超作为野风药业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另一名保荐代表人的上述行为。
证监会认为,安信证券、王志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第三十四条和《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简称“《内控指引》”)第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安信证券、王志超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安信证券的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以及王志超于指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该会接受监管谈话。
证监会还要求安信证券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于年10月31日前完成问责整改及向深圳证监局提交问责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