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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2份罚单揭开海通国金等券商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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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投行业务成券商扣分雷区证监会12份罚单揭开海通、国金等券商违规乱象

因保荐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证监会近日向多家券商和投行保荐人开出罚单。《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证监会近日披露的12条投行业务处罚信息中,包括行政监管措施10条、自律惩戒措施2条。10条行政处罚信息中,处罚主体涉及7家券商,分别是安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华西证券、宏信证券、海通证券及国金证券。另外,还包括相应的14名保荐代表人。处罚内容包括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等。相应的,负责承销的保荐代表人也受到监管谈话、警示函监管措施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监管层强化了对“带病闯关”发行人的惩处力度,也提高了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归位尽责的实质性要求。上述罚单会导致券商在一年一度的评级考核中被“扣分”,将影响其分类评价结果。

投行成券商扣分雷区

投行业务一直被视为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动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逐渐深化,对其合规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处罚,安信证券领行政监管和纪律处分,华西证券、宏信证券现场检查不过关被罚,国金证券、第一创业与国元证券两保荐代表人因IPO项目领罚,海通证券则因两发行人同一间接股东股权结构收警示函。

随着监管常态化的质检,投行业务成券商分类评价扣分雷区,影响券商分类评价结果,扣分较多则会影响券商业务的开展。

年4月初,监管部门向各券商下发了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在当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适用。证券公司分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

根据评价方法,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分,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给予相应扣分。

其中,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每次扣0.5分;公司被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1分;公司被采取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或者董监高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谈话的,每次扣1.5分;公司被责令更换董监高人员或限制其权利,限制股东权利或责令转让股权的,每次扣2分;公司被采取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暂停核准新业务每次扣2.5分等。另外,证券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被直接采取上述措施的,按以上原则减半扣分,累计最高扣5分。

对此,国内某资深风控人士依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年修订)测算,其中安信证券保荐人田士超、郭明新出具警示函并同时采取三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证监会对安信证券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对安信证券通报批评这三项处罚将被扣1.5分;第一创业、东北证券、华西证券、海通证券因被证监会和金融局出具警示函均将被扣0.5分,其中海通证券被处罚两次。国金证券、招商证券保荐人被“出具警示函”均将被扣0.25分。

证监会此前下发的《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指出,参考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及项目实施分类审核、分类监管。对执业质量较好的证券公司,在机构监管“白名单”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支持其参与产品业务创新试点,适当简化行政审批和备案程序,实施差异化风控制度。对执业质量差的证券公司,项目审核注册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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