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披露了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海通证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将海通证券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