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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民生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承接,民生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建投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武楠、陈昶(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民生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28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武楠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具有7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泰证券IPO、赛伍技术IPO、华亚智能IPO、旭杰科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蔚蓝锂芯非公开(在会)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陈昶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具有8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晶科能源IPO、晶科科技IPO、通灵股份IPO、通用股份IPO、祥和实业IPO、宇邦新材IPO(在会)、海通证券非公开、红豆股份非公开、通用股份非公开、利通电子非公开、厦门信达非公开、晶科科技可转债、海优新材可转债(在会)、世纪金源公司债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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