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柳川陈锋北京报道
9月5日晚间,招商证券(.SH)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招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并罚没万元的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招商证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对此,招商证券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没有什么要申辩的。”
某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收到行政处罚并不一定意味着今后就没事了。根据现行规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企业,36个月内将不能进行再融资。”
罚没万元
此前,经中国证监会另案查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安消技术”)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在该项目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导致提供给中安科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致使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中安科据此虚增评估值发行股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招商证券公告显示,招商证券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相关盈利预测、置入资产评估值均有引用,存在误导性陈述。招商证券未对“班班通”项目予以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