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

白癜风早期如何治疗 http://m.39.net/news/a_6126358.html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或公司)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后方可实施。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核查,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含)以上,不超过10年(含),发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含权条款。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和各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安排确定。

(三)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不设置担保。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36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36个月止。

(十)授权事宜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发行效率,根据市场惯例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如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压降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十四五”规划的落实。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对公司债券发行预案无异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经核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

关于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净额,万元,主要用于齐岳山风电一期、二期及省天然气公司孝昌-潜江、荆州-公安-石首、武汉-赤壁、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等六个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考虑到募投项目均已完成,为提高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将年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结余金额88,.06万元(约占公司年募集资金净额的28.30%)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每股发行价格5.20元,募集资金总额,.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第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年6月末,本次募集资金结余88,.06万元(含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8,.5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8.30%。

根据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和补充营运资金后,用于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荆州-公安-石首天然气输气管道、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二、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一)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年6月30日,公司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累计使用,.92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3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93,.1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88,.50万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专户余额.5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表单位:万元

(二)年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1.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年9月14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年7月24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46,.59万元,主要由设备投资33,万元、建安工程投资9,.27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1,万元,实际投入8,.41万元,结余23,.59万元。齐岳山一期项目结余资金较多主要原因为项目募投资金到位较晚,部分工程款项已根据结算进度使用借款资金进行了支付,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占比较低。

2.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年8月12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年10月20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38,.67万元,主要由设备投资27,.22万元、建安工程投资6,.28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2,万元,实际投入28,.74万元,结余13,.26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5,.12万元,主要是建筑工程及设备费用节约;二是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3.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年8月15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年8月8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50,.08万元,主要由建筑安装投资30,.47万元,设备投资4,.70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57,万元,实际投入37,.96万元,结余19,.04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9,.41万元,主要是场站工程基本预备费节约;二是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4.荆州-公安-石首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年8月29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年6月11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34,.93万元,主要由建筑安装投资22,.16万元,设备投资2,.55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8,万元,实际投入29,.49万元,结余19,.51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审计的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14,.85万元,主要是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节约,同时根据松滋地区实际管网布局,且市场发展未达预期,因此松滋支线及松滋分输站未按计划建设,节省相应费用;二是前期投入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

5.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年8月25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年1月30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23,.27万元,主要由建筑安装投资13,.29万元、设备投资2,.64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9,.00万元,实际投入18,.32万元,结余1,.68万元,主要由于工程基本预备费节约。

6.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时间:年8月25日;

竣工审计完成时间:年5月17日;

实施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完工百分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16,.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9,.32万元,设备投资1,.04万元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9,万元,实际投入11,.38万元,结余7,.62万元。资金结余主要原因是项目实际投资中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较概算进行节约。

三、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上述6个项目均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项目运行已基本稳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年募集资金结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相关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相应进行结项并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已达到预计的投产使用状态。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

关于公司年存、贷款关联交易

重新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因与三峡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协议全文公司于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预案全文已于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已于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要求,公司拟对年存、贷款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本事项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承军、文振富、关杰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公司年上半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财香港)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14亿元,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亿元,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3.75亿元。

年上半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日平均存款余额9.89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8.78亿元、三财香港公司1.11亿元,未超过年初预计上限14亿元;截至6月30日存款余额16.43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15.33亿元、三财香港公司1.10亿元,主要因年6月公司抓住有利窗口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9亿元,利率2.55%,该项资金募集用途为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按项目进度使用。

截至年6月30日,公司借款(含委托贷款)余额为53.47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10.31亿元、三财香港公司43.16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1.05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0.26亿元、三财香港公司0.79亿元。借款余额和累计支付关联贷款利息均未超过年初预计数。

三、公司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情况

考虑上半年公司股东大会新审批的再融资和新增投资项目事项,结合公司下半年经营及建设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三峡集团、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的存、贷款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年在三峡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25亿元、存款利率范围0.%-1.%;预计年在三财香港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2.5亿元、存款利率范围0.%-0.%。

(二)根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年在三峡财务公司授信总额亿元。

(三)预计年三峡集团对公司委托贷款,额度20亿元、利率范围3.2%-4.75%;预计年在三峡财务公司贷款额度50亿元、贷款利率范围3.2%-4.2%。

除公司控股子公司瓦亚加发电股份公司按照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继续履行与三财香港公司的借款协议,预计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三财香港无新增贷款。

(四)预计年在三峡集团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0.60亿元;预计年在三峡财务公司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1.75亿元;预计年在三财香港公司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2亿元。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万元

注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4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