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引导、规范创业板发行人申报和保荐人推荐工作,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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