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8个月之后,期待已久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终于迎来四读时刻。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基本大法,四读稿中提到的全面推行注册制、取消发审会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看点引起市场的热议。在业内人士看来,简化发行条件、提高违法成本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取消发审会制度
在四读稿的报告中,最大的看点之一是全面推行注册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报告指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修改思路,对证券发行制度进行完善,将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证券发行”一章中的“一般规定”和“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别规定”两节合并作出四方面的修改。
具体来看,一是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按照注册制改革精神,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二是调整证券发行程序。在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证券发行申请注册的基础上,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明确按照国务院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并授权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的具体办法。
欺诈发行顶格处罚万元
A股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直受到市场的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