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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创业板优化IPO报价细则,高价剔

记者

王鑫

为打击“抱团报价”,监管机构继续优化IPO新股报价制度。

8月20日,上交所、深交所同步修订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相关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的最大亮点是完善了IPO询价的高价剔除机制,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华泰联合前保代王骥跃告诉界面新闻记者,高价剔除10%下调到不超过3%,这一参数调整很有诚意,对拉开集中报价有帮助,可以更充分反映买方的真实需求。

此外,交易所拟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此前,剔除最高报价后,若最终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或超过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业内称“四数区间下限”),应当按以下原则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最终定价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1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超出比例超过10%的且不高于2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10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超出比例超过2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交易所此次明确,初步询价结束后如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报价平均水平的,仅需在申购前发布1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无需采取延迟申购安排。这提高了新股发行的效率。

王骥跃称,此次修订一是放开四数区间下限要求,二是放开高价剔除比例。机制上还是买方定价,卖方接受价格,这个核心机制并未改变,只是在参数上做了调整。监管意图很明显,不改变大趋势,只解决极端问题,保障新股可持续发行是核心。

沪深交易所还强调,将强化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的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近期监管已经加大了报价的监管力度。8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针对部分科创板项目报价一致性较高的线索,对19家网下投资者采取自律措施。

其中,对1家保险公司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一个月,对1家券商资管子公司、4家基金公司、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暂停新增配售对象注册一个月,对1家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6家基金公司、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给予警示。

上交所同日披露的信息显示,上述19家公司的其中6家为:深圳诚奇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保险、上海乘安资管、鹏华基金。(详见:19家机构参与科创板网下打新遭处罚,存在口头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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