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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在债券方面,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融证券”)却是频频“栽倒”。
继年末国融证券领到超长“罚单”之后,年上半年,证监会机构部发出的5份证券类罚单中,国融证券承包4份,其中一份处罚力度颇大。如今临近年末,国融证券再次收到监管“慰问”。
而这接连几次被问询,几乎都和债券有关。
1
三鼎“失火”,“殃及”国融?
近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了对国融证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国融证券作为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鼎控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没有采取有效手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没有有效地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被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年9月至12月期间,三鼎控股陆续发行了“17三鼎01”、“17三鼎02”、“17三鼎03”、“17三鼎04”等债券,募集资金合计20亿元。国融证券为三鼎控股所发债券的管理人。
相关公告披露,三鼎控股发行的“17三鼎03”债券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剩余7.28亿元,将其中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28亿元偿还可交换债券。但事实上,“17三鼎03”债券的7.22亿元募集资金,6.8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和个人借款,0.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17三鼎04”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剩余4.89亿元,1.82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7亿元偿还可交换债券。但这笔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3.9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和个人借款,0.36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债券在实际发行的过程中,三鼎控股存在没有披露公司年债券半年度报告;公司年的债券年度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三鼎控股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措施。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国融证券作为三鼎控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也因此受“罚”。
然而,这不是国融证券第一次因为债券受“罚”。
2
“踩雷”1.55亿、计提坏账0.04亿?
年5月7日,国融证券的安顺1号、日鑫多利两项资管计划同日买入“18永泰能源CP”债券,5月18日将其同日卖出,发生同向交易。然而此过程,国融证券并没有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同时也没有对投资人进行及时信息披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5月18日,国融证券以“18永泰能源CP债”为标的与天风证券进行交易,金额合计1.55亿元,该交易属于买断式卖出回购。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国融证券按照卖出债券进行核算,直至年10月17日,国融证券的资管产品估值表中没有记载该债权相关估值数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内容显示,国融证券与天风证券进行的债券交易完成后,“18永泰能源CP”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国融证券在天风证券的要求下以1.58亿元的价格回购了该笔债券,彼时“18永泰能源CP”债券的发行公司永泰能源(.SH)正在进行债务重组,因公司长期停牌,债券至今无法进行过户。
值得注意的是,国融证券将上述回购债券支付的资金列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0.04亿元,计提比例为2.46%。如此低比例坏账计提一度引起业内争议。
国融证券在业务操作中频频“出错”,自然也引起了监管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