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今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周洪刚、王东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SH)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93万元支付安顺市土地资源交易中心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与申港证券及周洪刚、王东方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公告》中“购置土地的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描述不符。申港证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