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sharewarrant),指基本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方发行的有价证券,约定持有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或特定的到期日内以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通过现金结算收取结算差价。
权证的实质反映了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后,从发行人处获得权利。这项权利允许持有人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购买股票的权证称为认购权证,出售股票的权证称为认购权证(或看跌权证)。权证分为欧洲权证、美国权证和百慕大权证。
所谓欧洲权证:只有在到期日才能行使权证。所谓美国权证:是指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的权证。所谓百慕大权证:是指持有人可以在设定的日期或约定的到期日有权买卖标的证券。持有人获得的是权利而不是责任。他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合同,而发行人只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了获得这一权利,投资者需要支付一定的价格(特许权使用费)。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区别在于,前者持有人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即指定的相关资产必须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以指定的价格交易。
权证的价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内在价值,即标的股票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第二个是时间价值,它代表了持有人对未来股价波动的期望和机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权证的期限越长,权证的价格越高;美国权证的相对价格高于欧洲权证,因为它可以在存续期间随时行使。
权证是一种有价证券。投资者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后,有权(但不是义务)在特定期限(或特定时间点)以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