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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价定增与询价定增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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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锁价发行

配售方式:战略配售模式。

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董事会决议召开时间自由择定,可以选择特定的时间点,完成锁价动作。

锁价配售对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该种模式特点: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对募集资金使用没有限制,可以全额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2、询价发行

配售方式:财务配售模式。

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配售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

该种模式特点: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对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一定限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锁价发行在于定价基准日择时及配售对象确定;询价发行在于发行窗口期的选择。

3、两种非公开发行方式的一般性比较

虽然定价发行方式需要事先确定投资者,确定投资者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定价发行审核难度略低,补流上限能够扩大到全额。另外,定价发行便于公司引入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便于安排员工持股,对未来年度的业绩要求和减持压力均比较小。

4、两种非公开发行方式的优劣势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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