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年11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年12月获得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公司于年4月21日披露了《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万元,同比下降7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4万元,同比下降78.2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