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午夜,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出台了有关CDR发行的各项细则,创新试点全面推进。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小米集团CDR发行申请一次反馈意见公布仅一天之后,证监会就确定了小米的上会日期——6月19日。
“一般而言,证监会对IPO申请做出一次反馈之后,会等企业和投行提交答复之后,再考虑是否安排发审会审核。有很多项目要做二次反馈、二次答复,周期比较长。”一位投行保荐代表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但特殊情况的话,就很难一概而论。
根据中证协发布的自律规则,网下打新CDR的投资者,必须持有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万以上。
创新试点快速推进,也引发市场各方众多争议。特别是对于“独角兽”估值合理性的问题,在首单试点企业小米集团的路演过程中,就已经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