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
对乐视网及其实控人贾跃亭财务造假的处罚结果出炉。
乐视网3(.OC)12日晚间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北京证监局将对乐视网处以2.亿元罚款,对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处以罚款2.亿元。
据公告,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了乐视网五大违法事实,涉及:年至年财务造假连续十年财务造假、年至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
处罚落地,市场仍在热议:乐视网IPO是否构成欺诈发行?两亿罚款压顶,贾跃亭是否能够偿还?其是否将承担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乐视网财务造假漩涡中的一众中介机构,是否会承担连带处罚?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乐视网在创业板上市的十年间,五次更换年报审计机构,利安达、华普天健、信永中和等均在列。而中德、中泰证券,金杜律师事务所,华普天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则是乐视网年再融资的中介机构。
有证券从业律师对记者表示,如果乐视网IPO或再融资欺诈行为被盖棺定论,中介机构在工作履职上存在失职之处。但具体的责任和处罚认定,尚需经过一定的核查流程。
五大违法事实:IPO财务造假、再融资欺诈发行
据公告,经北京证监局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五大违法事实:
一是,乐视网于年至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相关文件及年至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是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是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是乐视网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