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7日电(记者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7日表示,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做好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等立法工作,保障修订后的《证券法》顺利施行,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推进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据悉,年,中国证监会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53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42件,列入“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1件。具体包括:
做好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工作。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3件,包括: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落实修订后《证券法》的各项要求,做好与法律规定衔接。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包括: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等。
该负责人表示,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年证监会还将继续配合做好制定《期货法》、修改《刑法》等立法工作;配合做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相关证券期货领域司法解释立法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