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承销
年4月21日,民银资本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协助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公司”)直接发行符合巴塞尔协议III的6.5亿美元额外一级资本永续(前5年不可赎回)次级债券,票息6.5%,发行收益率为6.5%,债项评级为穆迪Ba2。
此次发行是南洋商业银行(穆迪A3,展望稳定)自年首次发行额外一级资本永续次级债券后的再次发行,也是民银资本首次与公司的合作。
债券簿记开始,民银资本以扎实的基石订单推动簿记建档,在近期市场环境整体较为动荡,一级市场发行不确定性较高的情况下,协助公司完成此次发行。此前,民银资本也与南洋商业银行母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在境外资本市场上有过多次合作,进一步加强了民银资本与南洋商业银行和中国信达的良好合作关系。
关于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于年12月14日在香港开业,通过各种渠道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专业的银行服务,目前,在香港各区设有40间分行,并在中国内地成立全资附属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银行服务。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及南洋商业银行各分行享用提、存及转帐服务。客户使用南洋商业银行发出的提款卡,可在银通自动柜员机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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