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年3月1日起施行。
凤凰网财经梳理了新证券法的内容,发现主要有以下七大新变化。
七大新变化
一、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
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二、证券法明确:信息披露违法最高处万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万以下的罚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以上万以下的罚款。
三、新修订证券法新增信息披露和投保专章
修订后的证券法共十四章节内容,包括了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和现行证券法比较,修订后的证券法新增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专章。
四、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董监高责任
新修订的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还强化了董监高的责任。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确认意见。
五、证券法加大内幕交易惩处力度最高十倍罚款
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内幕消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法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万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职责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万以下的罚款。
六、新修订证券法: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
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七、证券法:发行人欺诈发行尚未发行证券的最高罚0万元
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万元以上0万元以下的罚款。
独家解读
01吴晓灵:应在三部法律的框架下完善金融业财富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吴晓灵表示,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证券法》的修改。新修《证券法》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体现《证券法》适用范围的第二条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这个授权肯定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的证券性质。我们应在《证券法》的授权下尽快完善财富管理市场法律框架,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
第一,为财产信托奠定法律基础,明确财产登记的独立性。第二,在资产管理产品是证券的基础上完善《资管新规》。第三,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四条对非公开募集基金投资仅限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限制,将公司股权投资纳入其中,使《证券投资基金法》适用于私募股权基金。这样能以最小立法成本打开股权融资的渠道,为从根本上降低中国经济的杠杆率创造制度条件。
02杨德龙:新证券法修改有两大亮点前海开源基金执行总经理杨德龙向凤凰网财经表示,证券法的修订是为了适应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现状,根据出现的一些新的变化,使得证券法更加适用,更能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这次修订对于注册制有具体的部署,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取得初步成效,注册制从科创板这块改革试验田,向其他各个板块进一步推进,成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