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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文库证券法治新图景新lt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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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券法》“二次大修”对加强信息披露、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法律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证券监管迎来新时代。在此背景下,如何理解与适用新《证券法》这一基本法则?证券监管未来将如何发展?上市公司、董监高、投资者及行业从业者将面临哪些影响又该如何应对?

因时而评、合时而著,由国浩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浩上海资深顾问黄江东与国浩上海律师施蕾等合著的国浩法律文库新作《证券法治新图景:新证券法下的监管与处罚》,于近日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

本书收录了51篇专业论文,共46万字,以证券监管与处罚为主线,籍制度学理立论、引实务问题剖析、取热点事件作评,涵盖资本市场的制度基础、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法律责任、投资者保护六个章节,为读者全面呈现我国证券法治的新图景,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有助于市场各方参与主体提升对证券监管处罚的理解、把握证券合规的方向、明晰权利义务的边界。

目录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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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资本市场的制度基础

新《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重要的“新基建”

注册制奠定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制度基础

一部放管结合、兼顾投融资平衡的《证券法》

《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评析

上市公司监管步入精准监管时代

新《证券法》对证券监管的保障与挑战

新《证券法》背景下上市公司董监高义务的制度构建

瑞幸事件的证券法思考

行政和解的制度意义与相关修改建议

中国证券行政和解的制度与实践

第二章信息披露

证券法本质上就是信息披露法——新《证券法》信息披露专章评析

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年度观察与执法展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要点评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事件”条款之修订评析

上市公司董监高“不保证声明”不具有免责法律效力

蚂蚁集团暂缓上市凸显注册制核心要义

首例适用新《证券法》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评析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第三章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年度观察与执法展望

泄露内幕信息行政处罚之证明方式探讨

苏某某涉嫌内幕交易案二审判决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内幕交易若干案例分析及法理探讨

传递型内幕交易案件中推定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全国首例涉“港股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之评析

上市公司重组类内幕交易案件中敏感期起点认定问题的实证分析

内幕交易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证明标准及程序衔接问题探讨

“老鼠仓”与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辨析

第四章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行政处罚年度观察与执法展望

危险的信号,严峻的考验——简评某私募大V微博爆料事件

经本是好的,可惜念歪了——为市值管理正名

简析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的法律边界探析

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评析

第五章法律责任

资本市场“严刑峻法”的时代到了——新《证券法》法律责任条款评析

新《证券法》下证券市场主体法律责任体系

新《证券法》大幅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

《刑法修正案(十一)》资本市场相关条款评析

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之制度价值再思考

科创板注册制下各中介机构责任边界探讨

新《证券法》对不配合监管行为的监管处罚简析

新《证券法》对证券账户借用及出借规制的法理分析及适用探讨

第六章投资者保护

全面构建投资者保护顶层制度设计——评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专章

中国版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研究

新《证券法》赋予投保机构新使命

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中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法律定位和职责

《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积极意义评析

新《证券法》下证券集体诉讼的制度进步与完善建议

批量启动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探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批量启动证券代表人诉讼相关评析

支持诉讼与派生诉讼的理论与实务简析

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与法理基础

证券监管与支持诉讼的制度衔接

后记为推进证券法治鼓与呼

主编简介

黄江东

法学博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资深顾问。华东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某证券监管部门原处长。专注证券合规与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及私募机构证券合规法律顾问。对资本市场法律有精深研究,发表论文30余篇。就资本市场热点问题十余次接受媒体采访。自新《证券法》施行以来开展相关专题讲座交流近百次。

施蕾

法学博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专注证券合规及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在《财务与会计》《财经法学》《投资者》等期刊发表过十余篇证券专业领域论文。

精彩书摘

序一

证监会原主席助理、党委委员、首席律师兼法律部主任黄炜

江东发来他的《证券法治新图景--新〈证券法〉下的监管与处罚》书稿,希望我能给他的新作写序。我离开证监会已近三年,担心自己恐怕已经难切“监管与处罚”之肯綮,不免贻笑,但雅意拳拳,终是不忍过拂。多年以前,缘于证监会系统干部资源调配政策,江东曾与我在证监会法律部共事整一年的时间。那段时间,他留给我的印象是工作勤奋,对问题有一股子钻劲儿,交给他的工作任务,无论综合还是具体,最后看到的成果,往往近于一份合乎范式的“课题报告”或“工作方案”,其中多有转化为立法和监管决策参考。

后来,他到上海专员办工作,我正好联系分管这一块。专员办是证监会承办资本市场大案要案的专门执法机构,面对的执法问题通常都比较复杂疑难。这里的难,不仅表现为证成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事难量大,更多表现为市场产品和交易模式创新条件下,交易者基于智力的技术红利与基于欺诈的不当获利,怎样辨识?不公与违法的界线划在哪里?惯常的办案套路很难达到目的,往往需要跳出常规,探寻案件公正处理的正确路径,这是对证监会监管能力的重大考验。这样的执法难题几乎每天都摆在专员办执法干部的面前。他们用一件件专案分析、一份份专项报告,负责任地提出解决执法现实问题的可行方案,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依法监管积累起宝贵的专门经验。我很为我们的稽查执法干部感到自豪。这中间不少有分量的分析和报告,江东多有参与,有的就是由江东主持起草。从这些分析报告成果中,我看到了江东身上鲜明体现的证监会监管干部共有的“专家意识”,这也是我与证监会同事一直共勉的追求。虽然工作环境变了,从市场规则的顶层设计部门,到市场规则的一线执行单位,日常的事务虽然多了,但他身上的专业精神和钻研作风始终没有改变。

两年前,他离开证监会,选择去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听到消息,我既惋惜,也欣慰。惋惜的是监管机关少了一名专业的监管干部,欣慰的是市场主体多了一位出色的法律服务专家。他现在工作的平台,是中国资本市场位于前列的法律服务机构,江东在里面工作,自然有条件沿袭他的证券法专业积累,也能发挥他的证券法专业优势,这是一种兼顾了专业理想与生计现实的十分难得的安排。有点出乎意料的是,与有的机关“下海”人员不同,江东并没有经过较长的沉寂过渡期,一个明显的感受是,他的“名气”反而大了起来。我的这个感受,并不是来自他直接的“报喜”,而是从互联网上不断看到出自他手的成果消息。通过网络传播,他在学术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在大众媒体刊载的专门评论,不少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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