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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接管吃接管,金融反腐再现新问题中国银

近期,多名中央一级金融单位干部被查处,其中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杨百路,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化源……梳理发现,金融反腐持续深化,案件查办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将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

金融腐败和金融风险有何内在联系?应如何处理好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的关系?如何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效能?

利用审批监管权索贿受贿、

“靠接管吃接管”等问题突出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金融腐败的辐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银行信贷到证券、保险、担保、信用评级领域,涉及监管寻租与共谋、证券内幕交易、融资信息欺诈、信贷交易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额外收入、新型利益输送等。

利用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审批监管权索贿受贿成为腐败的重要表现形式。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被“双开”的汇达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陶晓峰在担任人民银行内审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支付公司、分支机构人员及公司下属、合作单位在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内部审计、调动工作、承接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及财产性利益,数额巨大。

手握货币发行权的货币金银部门也是腐败的高风险领域,违规购买大规格纪念币、把货币作为“土特产”送礼、利用货币发行权搞“私人定制腐败”等问题突出。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计划调拨处原处长韩利卫将下级分支机构的货币金银部门当作私人领域,通过允诺“在考核时加以照顾”等方式向下级分支机构打招呼,进而谋取私利。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金融监管干部甚至借参与风险处置工作之机以权谋私。今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监委查处的四川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国荣便是一个典型。

“在包商银行接管组任职以来,李国荣利用风险处置权力大肆敛财,接受私营企业主请托,插手干预被接管银行机构及关联银行机构资金借贷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被监管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或展期、贷款利息减免、债务重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是‘靠接管吃接管’的典型。”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管理权较大,

对“一把手”监督乏力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独立法人的自主经营管理权较大,特别是信贷业务“重放轻管”的现象仍较突出,内控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乏力,“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问题依旧存在于一些金融机构特别是基层分支机构中。

随着金融监管力度加大,单独作案难度增大,一些人转而共同联手作案、运用高科技手段等方式为金融腐败行为披上“隐形衣”。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臻与财务、人力资源等关键岗位人员搞团团伙伙,发展自己的“小圈子”成员,并以“密薪制”为幌子向“小圈子”成员发放巨额奖金,离任后和被调查期间多次要求“小圈子”统一口径,甚至还授意圈内人员匿名举报他人,对抗组织审查。

“有的案件金额不是特别大,但造成的政治后果、金融风险不可低估。比如在机构准入上‘放水’,把忽视合规经营的不良机构引入金融行业,埋下风险隐患。”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陶晓峰甘愿充当资本“说客”,从中斡旋协调帮助某公司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此后该公司因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流动性枯竭,严重资不抵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额损失。

做好金融反腐

与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

金融风险背后往往有金融腐败,金融腐败容易诱发并加剧金融风险。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监管部门结合金融系统实际,围绕做好金融反腐与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探索建立查清案件事实、防控金融风险、全力追赃挽损、弥补短板漏洞和修复政治生态“五合一”工作模式,在打掉金融腐败“老鼠”的同时护住金融资产“玉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山西省纪委监委督促协调公安、法院、地方银行等单位逐案紧盯,清收逾期贷款本息.23亿元;辽宁省锦州市纪委监委严查锦州银行内部人员利益输送,推动锦州银行清产核资,协助党委政府有效摸清风险底数。

以城商行为例,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部门之间缺乏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查办案件和化解风险协同推进不足。银行、监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在案件线索移交方面缺少全流程的工作机制,行刑衔接有待深化。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多是在风险爆发、腐败暴露,金融机构“伤筋动骨”后才介入,代价大、成本高,亟待优化工作制度机制,主动发挥作用。

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

和防控金融风险

随着金融反腐实践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在把握“三不”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加强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的顶层设计,标本兼治综合成效明显提升。

以建立统筹衔接办案机制为关键切口,着力贯通“三不”内在联系。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紧盯会机关、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地区,针对金融腐败特点和规律,梳理总结办案经验,利用查询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围绕“人、事、钱、权”4个职务违法关键点,建立“查清问题、防控风险、追赃挽损、弥补短板、重塑生态”统筹衔接的办案模式,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以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组织保障,确保“三不”一体稳步推进。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通过深化垂管改革,督促证监会系统高质量完成好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任务,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一体推进证券发行上市、日常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等基础性制度改革,持续完善相关规则制度体系和公权力运行监督评价机制,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以构建贯通融合的监督机制为重要方式,有效增强监督合力。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初步建立起协调内外的贯通机制和工作渠道。对内建立与银保监会机关19个主要监管部门日常联系机制,加强与巡视审计部门协调联动,初步实现监管“金融事”与监督“金融人”的贯通;对外做好与驻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切实解决一批由监督或监管部门单独发力效果不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金融防险和反腐合力明显增强。

内容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韩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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