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年证券立法工作计划。
据发言人常德鹏介绍,年证监会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32件。其中,例如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5件。其余17件规章类立法项目归为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拟在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改革完善发行完善制度,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二是规范私募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制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修改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四是为构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兑现对外承诺,制定制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五是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制定资本市场评论信息发布行为管理办法,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等。
证监会表示,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年将继续推动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法》修改、《期货法》制定、《刑法》修改、《公司法》修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