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四则自律处分信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资管)、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期货)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海基金)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均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来源:交易商协会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上述四家机构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已将其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破坏市场发行秩序
海通证券及两家子公司遭警告
交易商协会认为,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来源:交易商协会
海通期货和海通资管则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开展了自律调查,发现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年12月20日,海通证券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涉“结构化发行”
东海基金也被“点名”
与海通证券相似,东海基金被交易商协会指出的违规行为亦是“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据交易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