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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本公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新华文轩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成都分所”)承办。德勤华永成都分所于年8月成立。德勤华永成都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号1栋17层-单元,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成都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德勤华永年末合伙人人数为人,从业人员共6,人,注册会计师共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师人数超过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

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其中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无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其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德勤华永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蒋健先生自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蒋健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自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自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蒋健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审计报告和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及年审计报告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洋先生自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刘洋先生从事审计服务业务近18年,自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自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洋先生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合计3家。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预计年度的服务费用总额计人民币3,,.00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含中期审阅服务)合计为人民币3,,.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00元,较年度服务费用增加人民币,.00元。本次服务的收费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德勤华永相关资料,并对其在担任公司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适当考察和评估,认为其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继续聘任其为公司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亦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

据此,建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本公司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年第二次会议及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德勤华永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为公司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建议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公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德勤华永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建议提请本公司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新华文轩公告编号:-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年第二次会议于年3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雄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华文轩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新华文轩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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