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2月8日电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资本市场“史上最严”退市制度正式落地。截至1月31日,退市新规落地已满一个月,对市场的影响开始显现。1月A股市场中有4家上市公司面临退市,其中,*ST天夏、*ST长城触发“一元退市”标准,已停牌;*ST金钰进入退市整理期;*ST航通选择了主动退市。值得注意的是,上市不到半年的西域旅游于1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可能在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可以预期的是,在退市新规的推动下,劣质上市公司正在加速退出市场,年中国资本市场或将迎来退市大年。
一、中国资本市场退市情况回顾
1、中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演变历史
中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演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基本框架建立期(.07—.02)、制度建设初步启动期(.02—)、制度不断完善期(—)和逐渐成熟期(—至今)。
阶段1:基本框架建立期(.07—.02)
年12月,上交所和深交所相继开业,中国资本市场正式拉开序幕。成立之初,证券市场处于开荒期,上市公司数量较少,各项机制也在探索当中,因而退市制度也无从谈起。年爆发了载入中国证券史的“8·10事件”,证券市场的腐败弊端凸显,改革先驱们意识到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当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成立,中国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迈出了第一步。
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第一版《公司法》中规定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或终止股票上市,并提到了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标准,为退市制度搭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在中国退市制度演变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年1月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并实施了第一部《股票上市规则》,其中专设一章来规范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此时,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决定权均为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没有自主权。《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等情形要被暂停上市,但对终止上市的规定很笼统,尤其是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时间无明确规定。
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又对退市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并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法暂停或者终止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年上市公司苏三山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只被暂停上市的股票。但苏三山并未因此退市,而是通过重组于年以“振新股份”重新上市。
在年至年期间,受限于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帮助其脱困的政策定位,以及地方政府的阻力,我国资本市场在此期间未有一家企业退市,退市制度未能真正发挥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通过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为退市制度搭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奠定了法律基础。
阶段二:制度建设初步启动期(.02—)
沪深交易所于年和年相继推出ST(风险警示特殊处理)、PT(暂停上市股票特别转让)制度,这两项制度实施的初衷是为了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并同时提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