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3日讯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瑞浦”,.SH)昨晚发布关于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思瑞浦于年2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年12月24日,思瑞浦发布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5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思瑞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思瑞浦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思瑞浦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思瑞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思瑞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发行前,思瑞浦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华芯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8.4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为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思瑞浦仍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显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邓欣、何可人。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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