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杨坪,实习生陈家豪
编辑丨朱益民
“2月1日开始征求意见,16日是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今天规则就正式发布实施了,这速度超出预期。”华南一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人士感慨道。
2月17日晚,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据了解,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通过邮件、信函、网络留言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市场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截至2月16日,共收到意见条,采纳89条,主要涉及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明确独立财务顾问的履职范围、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法律责任规定等方面。
证监会指出,这次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这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部规则开启价值投资新时代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发布的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共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部。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保荐承销、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二是完善审核注册程序。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
证监会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