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债市扯淡群里有投资人吐槽某省属大国企操作债券投资人的骚操作。
故事的背景是这样的:
发行人承诺在今年11月底之前收回对国资委39.29亿元的其他应收款,但是预计11月底之前只能要回2个亿,触发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条件。
对于“17XXXMTN”,共有两个议案,分别是《议案一:关于无条件豁免发行人触发事先承诺条款的议案》和《修订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全额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最后均是因为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比例未达到“17内蒙电投MTN”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未达到会议生效条件,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效。
对于“20XXXSCP”等,共有四个议案,分别是关于无条件豁免发行人、增加担保,提高票面BP以及发行人在偿债之前不得新增债务等。
但是最后均因为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比例未超过总表决权的50%以上,未达到会议生效条件,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效。
按照募集说明书里的约定,发行人这样就成功被豁免了!
这种本来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的债券持有人大会,债券持有人应该都会积极参加,但是为何最后参会维权的人极少呢?
投资人在群里吐槽说,发行人那边29日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要求债券持有人提供28日的债券持有人证明系统截图,可是银行流程哪有这么快?
投资人说他提供了23日的证明截图,被判作无效,也没有要求他提供最新的证明截图。
再看看隔壁煤企募集说明书关于这一块的描述,我们就能明显的感受到,债券投资人被操作了!
一个是“如果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的表决权数额未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的2/3以上,视同无条件豁免”。
一个是“如果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的表决权数额未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的2/3以上,视同未获得豁免”。
只差了三个字,含义却相差甚远!
发行人的该条款设计本就极其不合理,为后续骚操作做好了铺垫,这可能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坑,所以募集说明书一定要仔细看,不然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发行人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