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视觉中国资料图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北证券”,)被证监会“没一罚三”合计罚没.72万元。6月25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0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45号):证监会对东北证券在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及持续督导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证监会决定:对东北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68万元,并处以.04万元罚款;对于国庆、葛建伟、郑克国、张旭东、傅坦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20万元、1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罚款。”公告称。
2月6日,因在执行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北证券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遭警告并被“没一罚三”
公告指出,经查明,东北证券系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人,证监会在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反馈意见中,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进行核查。
“公司未按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证远洋’)的资金来源审慎核查。天证远洋实际出资与其承诺不符。”公告进一步指出,“东北证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葛建伟。”
公告称,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