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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获通过四年四审的现实主

来源: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记者郑一真历时4年多,经过“四读”,牵动资本市场的证券法修订终于告一段落。全国人大常委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证券法》的修改。按照过往的经验,新证券法的法律条文大概率一个月之内发出。

按照立法法规定,一般法律“三读”就可以通过了,而证券法却经历“四读”,颇费周折。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所言,证券法修订创造了多个第一——包括审议间隔时间最长,以及审议期间两次作出授权决定。人大常委会关于注册制的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法律规定,延期一次之后,也即将于年2月到期。

始于年的证券法修订,初衷是为了推行注册制,也在全国人大关于注册制的授权即将期满之际成功推出。期间,在资本市场快速而又剧烈的变化中,修订草案不断地“改头换面”。年股市异动让投资者损失惨重、年熔断机制被叫停给监管制度创新带来新的思考、年A股被纳入MSCI以及年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都进一步推动监管思路与国际接轨、年注册制的正式推出颠覆了当前的IPO审核制……这些资本市场大事件都在推动证券法在一次次的审议中被“中改”甚至“大改”。

快速变化的资本市场需要怎样的一部证券法?即便是已经通过的新证券法,仍存在一些争议,包括如何平衡监管与创新、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力度是否有震慑力、对于债券的规定能否满足债券市场迅速发展壮大的需求等等。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吴晓灵表示,新修《证券法》扩展了证券的范围,明确了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方向,在规范证券公开发行与交易、加大证券违法活动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完善监管手段等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三届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李曙光认为,我们的证券法应该是一部让投资者放心一点的法律。立法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如何让法律落地。新证券法对于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等行为应对性更强,投资者会有更多路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次修法的意义,应该遵循成文法的思路来看,主要是想把这个法律改得引用性更强一些,被法院引用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用华泰证券前保荐代表人王骥跃的话来说,这次更多地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修法,四审稿的两个亮点——全面推行注册制和众筹合法化其实都在预期之中,而这次最关键的是把现有的事情用法律制度规范起来。

注册制全面提速

时间线上来看,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年底,注册制改革草案报国务院审阅;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该授权有效期两年;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同意将这一授权再延长两年至年2月29日。

证券法修订进程因年股市的异常波动而搁置,当时证券法的修订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在年的二审稿中,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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