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的价格 https://mjbk.familydoctor.com.cn/bjbdfyy_zx/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8日电题:《肖飒:对比各国虚拟币监管政策,谁是法律凹地?》作者肖飒(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中国,每每谈到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几乎言必称“文”“9·4文”,前者是指年银发号文《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者是指年9月4号出台《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从这两份文件也可窥得中国监管部门对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态度。做法学研究,往往讲究比较研究方法。虚拟货币监管,中国是如此,国外又如何?以下特选取美国、新加坡、日本、德国、瑞士、英国等国家的监管情况,与读者分享。一、美国美国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情况较为复杂,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不同的监管部门对不同的数字货币可能会作不一样的定性,以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颇有种“谁都想管”的态势。美国财政部认为虚拟货币也是一种货币,因此所有虚拟货币交易所都要向其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申请注册MSB牌照(MoneyServiceBusiness)。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认为比特币期货属于大宗商品。年12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就推出了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美国国税局(IRS)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认定为是财产而非货币,其要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征收增值税,并成立团队专门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逃税行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看到ICO市场的火爆以后,认为某些能通过豪威测试(Howeytest)的虚拟货币ICO属于证券发行,需要向SEC注册并受《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等法律监管。所谓豪威测试,是美国法院早在年的一个判决(SECv.Howey)中所使用的一种判断特定交易是否构成证券发行的标准,具体标准包括:(1)是不是金钱(money)的投资;(2)投资是否期待利益(profits)的产生;(3)投资是不是针对一个特定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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