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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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内蒙古证监局披露了两张对国融证券的罚单。因债券业务风险管控问题,内蒙古证监局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主要分管领导、时任副总裁杨亮出具警示函。
经查,国融证券债券业务存在2项违规问题。
一是公司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中,个别项目未对发行人抵押备案程序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未持续跟踪并及时督导发行人披露与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是公司债券业务整体风险管控存在不足,个别项目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内核机制执行不到位。
内蒙古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另一张罚单显示,杨亮作为时任分管债券业务副总裁,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国融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债券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勤勉尽责,切实提升债券业务质量,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国融证券的风控一直是监管部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