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唐维
创业板注册制新股发行上市准备工作正积极推进。7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同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定于7月25日组织技术上线通关及网上发行业务通关测试。
在发行定价方面,《规范》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可以初步询价后确定发行价格,也可在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后,再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万股(份)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可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其对应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直接定价的发行价不得超过境外市场价格。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应当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关于路演推介,《规范》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现场、电话、视频会议、互联网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路演推介,应当至少采用互联网方式向公众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
《规范》明确,主承销商应当做好网下投资者核查和监测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违反相关要求的投资者,主承销商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
此外,《规范》还明确,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创业板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对创业板项目的路演过程、发行簿记过程、询价过程、定价与配售、撰写和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业务环节随时选取进行现场观察,了解创业板发行承销自律规则的落实情况,对发行与承销过程中承销商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存在违规或不当行为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