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月20日,联合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无需双边开户和改变习惯,即可实现“一点接入”。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在中长期内将利好债券发行人、债券投资者,并有助于推动整个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2498.html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