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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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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中国证券报》4日刊发文章《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文章称,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依据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公司;定向发行要求不低于市价八折发行,原则上应当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普通投资者限售不少于6个月。

周贵华表示,精选层具备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企业基础和市场基础。从企业发展阶段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发,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仍作为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仍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同时不断提升各项制度安排对中小企业需求的适应性,持续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本次改革没有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为实现平稳过渡,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继续受理、审核精选层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后,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注册制要求继续履行审核、注册程序。

(图片说明)资料图,新华社发

(小标题)四方面构建基础制度体系

周贵华指出,证监会严格遵循《证券法》《公司法》规定,尊重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以精选层各项制度为基础,起草形成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同步修订了《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述规章初步构建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融资、持续监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础制度体系。

一是构建包容、精准的发行上市制度。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公司,维持“层层递进”的市场格局。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建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发行人及保荐和承销等中介责任,夯实全方位立体化追责体系。

二是实行灵活、多元的持续融资制度。紧紧围绕创新型中小企业需求,总结精选层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夯实“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在融资品种上,形成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较为丰富的权益融资工具,进一步贴合中小企业实际需要。在发行方式上,实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多元的融资方式,引入授权发行、储架发行、自办发行等灵活的发行机制,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定价机制上,坚持市场化导向,促进新老股东充分博弈,“以竞价为原则,以定价为例外”,对发行价格、规模等不做行政干预,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定价效率、规范发行秩序。

三是建立宽严适度的持续监管制度。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框架,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持续监管制度。

四是明确公司制交易所监管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遵循《证券法》《公司法》的基本要求,建立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运行机制,形成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

(小标题)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整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安排。交易制度方面,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交易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退出安排方面,建立差异化退出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至创新层或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明表示,与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将探索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从市场结构上看,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建设、发展,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营”。依据《证券法》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章程、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业务规则,将报证监会批准。

从管理体制上看,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借鉴国际成熟交易所最佳实践,不断优化治理机制,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形成透明、高效、廉洁治理文化,为交易所多种形式改革积累经验。

(小标题)严防借机炒作概念

周贵华透露,为确保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平稳落地,证监会将强化底线思维,在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稳妥审慎推进以下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把“大事办稳、好事办好”。

一是抓紧出台各项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制度保障。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将出台涉及发行上市、持续融资、日常监管以及交易所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同时配套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初步构建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夯实制度基础。后续,证监会还将就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陆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组织做好技术系统准备工作,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开市。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相关单位,以精选层技术系统为基础,抓紧推进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工作,尽快完成测试准备,与证券公司实现对接,为开市交易做好技术准备。

三是抓紧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主体设立。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交易所法人资格,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为后续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基础。

四是加强合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证监会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周贵华表示,改革过程中,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市场监测,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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