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讯(记者林倩)2月15日晚间,国金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98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亿元,无异议函有效期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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