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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上接A13版)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6,834.00万股,约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7,334.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由军信股份战配资管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875.753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81%,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491.046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318.0961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2.4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40.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5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5,958.2461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4.81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245,278.0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4.81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37,89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378.5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6,513.02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2年3月3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2022年3月31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前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网下比例限售股票数量无需扣除。

3、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22年4月1日(T+1日)在《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军信股份战配资管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22年3月25日(T-4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2年3月25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3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26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7.99-55.3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470,050.00万股。全部投资者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3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所有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均未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上述18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无效报价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4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074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17.99-55.3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296,140.0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1.22元/股(不含51.2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1.22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2,0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9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3,22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0,296,140.00万股的1.0025%。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42家,配售对象为7,976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10,192,920.0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规模的2,360.51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并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4.81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2.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7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41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34.81元/股,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4,042,010.00万股,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的配售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34.81元/股的26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59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6,150,910.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424.45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截至2022年3月2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15倍。

截至2022年3月25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22年3月25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34.8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1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可能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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