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原标题:董监高资格不再核准,这家上市券商尝得“头啖汤”!境内外设立、收购分支机构也改为备案了
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简政放权的第二天,就有上市券商火速落实。
3月5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表示,由于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新任董事陈晓波无需监管核准高管任职资格,即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职工董事职责。
4日,证监会依据新《证券法》规定取消、调整券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事宜。其中,有三个重要事项由事前核准制改为事后备案制,分别为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审批。
有券商合规总监对记者表示,“监管正在放松管制,整体趋势是让证券公司真正得到实惠。”
不过证监会也表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证监会将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新任董监高不需核准即可履职
3月5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表示,根据新证券法规定,新任董事陈晓波在任职前不再需要核准其任职资格,即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职工董事职责。据此前发布的公告,东方证券于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联席会议,选举陈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尚待中国证监会认可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
就在3月4日晚间,证监会根据新《证券法》,将6件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其中一条即为“证券公司董监高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东方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证券法》规定,公司内部董事会任命过,这位职工董事即可上任就可以履职了,向证监局报备是任职后续的动作。
这项行政审批项目被业内人士视为利好。有券商董秘对记者表示,每年各家券商董监高的变动还是比较频繁的,按照以前核准制时期的规定,在董、监、高任职资格被各地证监局受理之后,一般会在20至4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核准高管资格,而今改为备案制,流程简化了,有助于董监高尽快正常履职。
据记者此前梳理,年,证券行业有超过名董监高被监管核准任命,从被公司任命到监管核准任命,过程至少三个月。
也有券商高管表示,在现实操作中,券商高管资格的核准耗时半年是普遍现象,比如提交的材料在被监管受理之前,可能就要数次补交材料;审理过程中监管会进行一次反馈、二次反馈,有些高管可能在被任命一年后才被核准任职资格,直接后果就是新任高管在被核准前无法正常履职,甚至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券商新上任的高管对记者分析道,他核对了备案管理需要提交的任职资格文件,与核准制要求一致。对监管来说,由事前审核变为事后追责,前序流程简化,进行简政放权,对券商形成利好;但若董监高履职期间出现违规问题,监管查处起来,很可能也会从重处罚,所以并非是放松了监管要求。
根据最新规定,券商董监高任职资格改为备案制,即日起券商董监高任命即采用备案制。不过,也有人士表示,对于正在核准过程中的董监高任命,该继续核准,还是采用新规,可能还有待监管进一步厘清。
监管简政放权,券商得实惠
3月4日晚间,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据公告,新证券法实施后改为事后备案的重要审批项目包括:第一,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第二,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第三,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审批,均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此外,“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及合并、分立审批”调整为“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合并、分立审批。”取消审批的情形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除了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由核准制变为备案管理普遍为行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