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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拟定增募不超837亿获深交所通过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斯莱克(.SZ)昨晚发布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斯莱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请对以下事项予以落实:

根据回复材料,本次募投项目“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达产后满负荷生产状态下的毛利率水平为25.91%,高于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电池壳的毛利率水平,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平均毛利率水平。请发行人结合该项目效益测算中,产品单价、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增长率、成本、费用等主要参数的选择依据、测算过程、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及其变动趋势、发行人行业地位、技术优势等,进一步说明该项目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及谨慎性。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及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6月1日,斯莱克发布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斯莱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00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00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及办公质检楼建设、设备投资等。项目投资总额为.2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9.3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89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由上市公司本身,即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不存在通过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00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仓库及办公质检楼建设、设备投资等。项目投资总额为.0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5.42%,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2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常州莱胜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先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70%,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斯莱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2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6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及办公楼建设、设备投资等。项目投资总额为.2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8.02%,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29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斯莱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莱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持股60.%,由发行人全资孙公司斯莱克国际有限公司持股39.%。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具体包括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和高端装备研发中心两个子项目。高端装备制造中心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8平方米。高端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95平方米,将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并购置相应的研发设备。高端装备制造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1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90万元,高端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3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10万元,高端装备制造中心税后内部收益率18.2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89年,高端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海南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通过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易拉罐、盖高速自动化生产线产能,新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和锂电池方形电池壳产能,增强研发能力,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斯莱克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斯莱克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截至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及发行在外的斯莱转债数量计算,在未考虑斯莱转债转股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08万股(含本数);若假设斯莱转债于本次发行前全部转股,则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65万股(含本数)。若斯莱转债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部分转股,则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科莱思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1万股,持股比例为50.46%(注:因斯莱转债处于转股期,以公司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为公司控股股东;安旭持有科莱思%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截至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在未考虑斯莱转债发生转股情况下,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08万股(含本数),以最大发行股数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科莱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8.82%,而其他股东持股数量较为分散,科莱思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系安旭。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斯莱克控制权发生变化。

斯莱克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通过、取得上述审议、审核和注册,以及通过、取得上述审议、审核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并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年6月2日,斯莱克发布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二次修订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商敬博、聂晓春,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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