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册制下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将有更明确、严格的要求。昨日,证监会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推动全面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夯实基础。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篇幅冗长、针对性不足、合规性信息过多、投资决策作用偏弱、语言不够简明等问题。这不仅降低了招股说明书的可读性,加大了投资者甄别和利用有效信息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认知和评价,影响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指导意见》提出,注册制下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应当坚持三方面基本原则:
首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中心,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招股书既要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方便普通投资者阅读和使用,又要内容丰富、充分详实,满足专业投资者需求。
其次,坚持问题导向,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突出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重大性和针对性,做到语言浅白平实,内容明确直观,篇幅简洁精炼。
再者,坚持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证监会相关部门、证券交易所要立足自身职责,通过优化审核问询、完善制度规则等方式,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引导投资者在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基础上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除基本原则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下述两方面主要内容:
一方面,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撰写与编制高质量的招股说明书。《指导意见》明确,发行人及相关人员确保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各中介机构应归位尽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招股说明书撰写与编制工作。在撰写招股说明书时,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须减少合规性信息和冗余信息,紧密结合发行人自身特点进行披露,并注重优化招股说明书语言表述和版式设计。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自律监管和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引导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指导意见》,证监会相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加强审核引导、完善制度规则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同时,《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业内人士认为,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制下股票发行阶段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是企业上市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对于帮助投资者更好甄别和利用有效信息,提升市场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认知和评价,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必要措施。
据悉,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并在履行程序后正式发布实施《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