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全称为“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基础层),成立于年4月18日,年12月22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年7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李昌龙,控股股东为国科科仪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万元,总股本为9,万股,住所地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源街1号。申请人主营业务为真空干泵及真空应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截至股权登记日年11月4日,共有股东人。
(二)审核过程
申请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于年12月16日正式受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并于年12月23日发出反馈,申请人及中介机构于年12月25日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股转公司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自律监管情况函》,确认截至年12月12日,未发现申请人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违规问题,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挂牌以来,申请人未进行过定向发行股票融资。
挂牌以来,进行过以下权益分派:
年5月13日,以公司总股本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
年4月17日,以公司年4月30日增资前总股本5,万股为基数,以年4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16,,.57元,向当次增资前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上述权益分派事项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载明的当期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依据,并已于年2月13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