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年第64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峰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家企业。
森峰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曹冬,曹文轩。这是民生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5单IPO项目。
此前,1月19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6日,民生证券保荐的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2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宁波华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3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8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9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深圳市鑫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6日,民生证券保荐的苏州湘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6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8日,民生证券保荐的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1日,民生证券保荐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1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4月27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否;6月20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森峰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加工设备的研发、制造和为客户提供激光加工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激光切割设备、激光焊接设备、激光熔覆设备等激光加工设备,同时包括激光柔性加工生产线、智能钣金折弯中心、钣金成形柔性生产线等激光加工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
森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峰西、李雷,二人系夫妻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峰西直接持有发行人53.55%的股份,李雷直接持有发行人8.15%的股份,通过建华高新间接持有发行人0.06%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发行人61.76%的股份。李峰西与李雷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日常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若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以李峰西的意见为双方形成的最终意见。
森峰科技本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万股,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森峰科技拟募集资金.80万元,用于激光加工设备全产业链智能制造项目、激光加工设备技术研发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境外销售及经销商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38%、61.92%、75.04%,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新增经销商数量占全部经销商的比例分别为53.72%、46.95%、63.25%,前五大客户均为境外经销商,境外客户分布较为分散;同类产品中,外销毛利率通常高于内销。
请发行人:(1)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境外客户需求和议价能力情况,说明外销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下滑风险;(2)说明新增经销商数量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发行人境外销售特点、产品核心竞争力,说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境外经销收入的可持续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历史股东及对赌协议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东兴博元年增资入股发行人且持股11%,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峰西和李雷、其他股东签署对赌协议;由于发行人业绩未达预期,年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年6月,东兴博元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署《确认协议》,约定自东兴博元退出持股起,特殊利益协议等全部协议包括对赌协议彻底终止履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需支付东兴博元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支付东兴博元万元的确定依据与合理性,支付进度与发行人发行上市是否挂钩,相关行为是否合规;(2)说明对赌协议签订及解除的背景、过程,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4号》规定,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与东兴博元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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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