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了四项债券审核和监管规则。
4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年修订)》《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年修订)》,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所债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年修订)》。
整体来看,本次业务规则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完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体系;二是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三是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具体而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方面,本次制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相关规定从原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中拆分出来,形成独立的发行上市审核基本业务规则,全面规范申请与受理、审核内容、审核程序、中止与终止事项、自律管理等审核业务环节,构建以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为核心、以审核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