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日丨招商证券(.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第号)。根据该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核准额度自该行政许可决定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令公告[]第6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金融债券的发行、交易、托管、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按时偿还本息。
公司将在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券发行情况,并定期报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