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参与者,分析师拥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解读与分析能力并从中提取出有效信息,通过研究报告等产物,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提供全面、细致的市场信息,投资建议,提供研究报告及评级报告,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效率。
而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噪音的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
公司违规信息与分析师预测的关系
为了缓解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证券分析师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信号不对称和信号传递理论的分析,分析师能够对各种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向外界投资者传达出相应的信号。
上市公司作为“代理人”一方,相比于投资者等“委托方”更加了解上市公司内部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运营模式等相关信息。
当两者拥有信息的数量不同时,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就可能产生自利主义行为,即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故意隐瞒某些不利于公司发展的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虚假信号,从而影响市场效率。
因此,上市公司有足够的动机通过粉饰财务数据、披露虚假信息、内幕交易等公司违规行为来获得亮眼的财报数据。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由于缺少适当的投资分析和财务知识,往往不能对有限的信息进行高质量的收集和利用,仅仅通过对信息所传递出来的信号方向来进行决策。
此外,我国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发展较不成熟,较低的市场效率导致获取信息需要花费较大的代价,即使是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的机构投资者也难以保证做出恰当的经济决策。
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大中小投资者都会更加依赖证券分析师发出的信息和信号来指导其决策和投资。
然而,分析师是否如实且完整的反应所获得的信息仍未得到验证。分析师不仅是信息的收集者和使用者,更是企业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传递的场所,因此认为分析师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信息中介的作用,同时对于监督和公司治理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分析师通过收集、吸收各种公开及非公开的信息,利用专业的分析和加工能力处理数据,继而对企业盈余进行预测并对发行的股票进行评级后予以推荐,其目的是降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民、潜在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向市场传递足够的信息来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
相较于研究报告和盈余预测的质量不确定性,证券分析师的预测行为,例如分析师的预测每股收益的上调与下调,体现了分析师的意图和想要传达的信息。
即证券分析师更多的是通过分析师预测变动这一行为,向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传递清晰的信号。
因此,基于信号传递理论和声誉理论的分析,我认为分析师会在公司违规负面信息被披露后,将其分析师预测收益下调。
主要表现为:
一方面,证券分析师的预测收益下调表明了其为了维护自身声誉,有意向外界投资者传达出其客观公正没有隐瞒负面消息的立场,没有为了自身利益以维持与违规公司保持良好关系而放弃股东和投资者利益。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较不成熟,噪音和投资者羊群效应的存在对于证券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公司违规信息被披露后,投资者几乎一致认为这些公司会面临更大的战略和运营风险,并且拥有更高的信息不对称性,因而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价往往会产生波动甚至是大幅下降,分析师的预测收益下调表明其观点与其他投资者观点保持相对一致,提高了相对预测质量。
分析师声誉形成于投资者的认可、媒体传播以及优秀研究成果的输出效应,如果在公司违规信息被披露后,分析师对此没有反应或者仍然保持乐观态度则会对这些分析师的长期声誉、职业生涯以及专业形象产生极大影响,因而当分析师接收到公司违规这类容易影响分析师自身声誉的负面信息时,为了避免自身声誉波及和受损,分析师甚至会迎合投资者以维护分析师声誉而产生过度反应。
另一方面,证券分析师的预测收益下调能够给分析师预测质量下降提供借口,避免向投资者传递出专业能力不足的信号。
由于公司违规等信息被隐瞒导致了信息不完整性,因此分析师虽然在公司违规信息暗含在财务信息或者是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阶段就能够获得这一消息并吸收进预测报告中,但其在收集、解释和评估公司状况方面会更加困难。
分析师预测追求的是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由此导致的分析师预测失误情有可原。而公司违规成为一种公开信息时,分析师对于违规信息的掩盖效应所付出的成本会远小于其积极反应的声誉收益。
基于此,公司违规信息披露后,证券分析师会下调对该公司的预测收益
公司违规与不同利益关联分析师的预测之间的关系
证券分析师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在发挥其自身作用时应当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独立的基本职业道德。
然而,分析师被认为是一种理性经纪人,其为了自身的职业发展和经济利益,利用或者迫于自身的信息优势故意采取不利于委托人,对于分析师预测行为进行逆向选择以迎合相关利益关联方。
近些年来分析师丑闻事件频频发生,证券分析师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信任都遭到极大的质疑。
一系列的行业丑闻直接导致了投资者信心的丧失,甚至通过关系网络传染到分析师所跟踪的上市公司,进而损害了证券市场乃至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利益关联下的证券分析师预测行为这一方向是重要的。
首先,分析师与以基金公司为主的机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关系。
一方面,分析师会受到基金公司的佣金施压。
交易所实行的会员制,基金公司不具备交易所会员资格,因此必须通过租用证券公司的席位才能进行交易,并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席位交易佣金,当基金公司获益越大,则交易金额也越大,从而支付的佣金也越多。
分析师为获取这笔佣金,即使接收到负面消息仍然可能存在迎合基金公司重仓股而给出乐观预测。
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根据卖方分析师提供的证券研究与分析等服务,来决定自身的交易模式;同时,又对分析师发布的专业分析及盈利情况进行投票和打分。
新财富组织评选的最佳明星分析师是分析师行业最具荣耀和光环的明星分析师榜单,分析师一旦上榜成为明星,不但名利双收,对证券市场资金的引导能力也大大提高,所以说该明星分析师是我国分析师行业中最为宝贵的职业认可。
因此,在与基金经理的关系中,分析师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当分析师和基金公司产生隐蔽的合谋行为时,从法律法规上来说竟然是不违法的,如年的抱团股暴涨情形和年的暴跌惨案,与基金经理的大幅重仓和分析师研报极力推荐不无关系。
因此,基金利益关联分析师有动机和方式影响其盈余预测行为,当为了表明客观公正态度的分析师受到基金利益相关的影响时,可能会产生异常的预测行为。
最后,证券机构的其他部门与分析师之间也存在利益关系。除与机构投资者有利益压力的经纪业务外,券商的投行业务是其最重要的业务。
企业在IPO的过程中需要向主办券商支付保荐费、承销费、发行手续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
其中,保荐费用在上会申报时便要收取,为保荐人签字担保费用;而承销费用则是在企业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之后,从实际募集的资金中进行扣取,主要是根据公司IPO时募集的金额按照比例收取。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代销方式下承销商只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并不承担发行风险;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按照约定对于承销期结束仍未售出的股票份额采取购入的承销方式。
我国大部分公司IPO采取包销方式,当承销商对企业上市发行的证券采取包销方式,无论由于破发导致的被动购入承销股票或者由于看好企业未来潜力而主动购入承销股票均希望上市公司股价持续上涨。
一方面,在IPO之后,机构投资者作为购买者,证券分析师上调预测盈余会导致股价的上涨;另一方面,券商机构投行部门同事在IPO期间获取到的该公司私有信息,会提高同机构的分析师所拥有的信息数据,因此承销证券机构所在的证券分析师会受到承销利益关联的影响从而做出乐观预测。
然而,当公司处于IPO时期时,上市监管压力与处罚力度之强,使得公司、投行部门、承销机构均不敢做出虚假披露或违规行为。
当公司刚上市后不久就出现公司违规行为,分析师也更容易害怕受到监管机构严厉的问责牵连而损失声誉,从而可能存在按照公司基本面如实反应或过度反应的行为。
基于以上,相较于非利益相关分析师,在上市公司违规信息被披露后,基金利益关联分析师会减弱公司违规信息与分析师预测之间的负相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