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年第52次审议会议于年8月12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恩汽电”)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家企业。
豪恩汽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付爱春、朱锦峰。这是国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3.5单IPO项目。此前,1月13日,国信证券和华英证券保荐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4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5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7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7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5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9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3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4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1月6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月1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3月3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豪恩汽电是一家专注于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载摄像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和超声波雷达系统,发行人主要产品具有定点性特征,系根据整车厂商特定车型定向研发和生产而来,能够为整车厂提供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豪恩集团持有公司.5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47.60%,为豪恩汽电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清锋和陈金法。陈清锋直接持有公司5.51%的股份,并通过发行人股东豪恩集团、华恩泰、佳富泰、佳恩泰和佳平泰间接控制发行人61.8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发行人67.31%的表决权;陈金法直接持有公司9.86%的股份。陈金法为陈清锋的父亲,故认定陈清锋和陈金法为豪恩汽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豪恩汽电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最终发行数量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豪恩汽电拟募集资金4.02亿元,用于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车载摄像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和超声波雷达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产品配套车型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较低。请发行人结合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车替代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发行人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可行性等,说明新能源汽车占比较低的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截至年底,发行人向控股股东豪恩集团承租房产的面积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为65.08%。请发行人说明向控股股东承租大部分生产和办公用房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能够保证发行人经营的独立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情况,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请发行人说明减少向控股股东租赁房屋的计划,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