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出局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这家IPO公司在涉及政治原则性问题上出现重大信披瑕疵,招股书居然触碰到14亿中国人的底线...保代和董秘是干什么吃的?年12月28日,在创业板过会后,鑫甬生物在提交注册环节被证监会直接否决,这也是注册制以来被证监会否决的首例创业板企业。证监会在公告中直言否决原因,一是涉环保问题;二是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错误。鑫甬生物在其招股书(注册稿)中,罕见的将"台湾"列为"国家"或"国外"来单独披露与陈述。在鑫甬生物"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情况"的披露中,作为最大境外客户的台湾地区被列入目录居然显示为"国家"。不仅如此,在鑫甬生物在陈述原材料采购周期时,也将台湾归入"国外采购"范畴,其原文为:"一般情况下,国内采购1周以内可以到货;国外采购,台湾、日本、韩国等地一般15天-1个月可以到货;美国、巴西等地3-4个月可以到货。"2月18日晚间,证监会对鑫甬生物及其保荐机构、保代,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中天**证券有限公司及方*、赵*: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在保荐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五条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中国证监会年1月28日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文件存在信息披露严重错误。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号)第七十条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中国证监会年1月28日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经依法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进行审阅,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