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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证券发行审核委功过反思格物致知

缪因知/文近期,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方芳、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夏立军等发表的一篇会计学术论文“出圈”了,其方法和结论被大众财经媒体予以报道。

这篇名为《核准制下IPO从严审核的代价——最严发审委的发审效果研究》的论文,发表在了厦门大学主办的CSSCI核心集刊《当代会计评论》上。

文章直接评估了中国证监会首届“大发审委”对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审核工作绩效,结论认为,由于其采取过于严格的立场,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下降。这个研究结论也许未必全对,但值得分析。

数读“史上最严发审委”

根据年修订的《证券法》,证监会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下称发审委),负责审核股票发行申请。证券发行申请材料经证监会发行部门工作人员初审后,就到发审委“上会”。发审委由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外单位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实际上,发审委的“投票模式”意味着能走到“上会”这步的企业,已经符合了合格底线,没有哪家是绝对不能上市的,只有优劣强弱之分,故而可以允许发审委员根据自己的偏好来投票,判断谁能上谁不能上。发审委是发行申请人走向抑或跌落青云的关卡。

方芳等研究的第十七届发审委于年9月底上任。这届发审委合并了以往各自分开的主板和创业板发审委,因而被称为“大发审委”。该届发审委成立时共包含63名发审委委员,其中42人为专职委员,21人为兼职委员;33人来自证监、交易所等监管系统。

第十七届发审委的过会率较之以往呈断崖式下跌。其开局不久,就出现“4进1”“零通过率”等案例,很快引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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